各位2026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将继续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6届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
二、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完成线上平台申报和线下纸质版材料提交。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准确、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因银行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申请失败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并按要求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申请材料由学生自行登录网厅平台上传扫描件,因扫描不清晰、文件内容缺失等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线上申请于8月30日12:00前完成)
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于8月5日、6日(9:00-11:00,14:00-16:00)集中报送至A字楼304。提交材料清单如下(按顺序提供):
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附件1),手抄承诺内容并手写签名(不需要上传到系统,需将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进行汇总);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生证/学籍证明复印件(自助打印机打印,同时自留扫描件上传至线上平台);
4. 申领人的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等信息),同时,不同申领类型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同时自留扫描件上传至线上平台)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所在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②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由户籍地街道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③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④特困人员提供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⑤残疾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⑥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⑦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⑧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申领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仅供参考),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和所在院校共同提供,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
提交申请同学另需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YWhHTGxiTGdTUEpu?tab=000001。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提出补贴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毕业生对应申请类型的证件原件。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材料再次审核,将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人社部门。
(五)地区复审。高新园区人社部门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六)补贴发放。补贴由高新园区人社部门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要求申请人务必确保在网厅平台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银行卡功能正常。补贴预计发放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前。
附件:
附件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
附件3:2025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网厅操作指南(学生端)
附件4:证明模板(供参考)
相关链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https://rsj.dl.gov.cn/art/2025/6/16/art_4341_2445414.html
上一条:关于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团员“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第五届高校航院大学生优秀年度总结计划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