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评比工作要求如下:(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请看通知最下方)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6.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二) 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要求部分(必须在集中收取材料时间段提交):
(1)填写完成《力航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模板2024年》纸质1份。如参加过本年度评奖,相对上次评奖后新增的成果请在表中作备注。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套。要求同本年度优研、国奖要求。
(3)本学业阶段成绩单一份。自行打印网页,计算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学校要求部分:(为节省同学时间,以下材料可以暂时只提交申报表,其他2-5项需要在确定获得学院推荐后尽快提交。)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
(2)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3)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申报表(扫描版)–2证件照(电子版)–3生活照(电子版)–4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5证明材料(扫描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力航–研究生标兵–姓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学院,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学院指定邮箱。要求见本文最后。
(三) 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硕士占比60%,博士占比40%)。
2.终评:学校计划于10月中上旬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前6名硕士研究生和前4名博士研究生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破格推荐候选人入选人数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的纸质/电子版材料,着重按本年度优研评比要求提交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佐证材料等纸质版材料。
注:今年参评了优研/国奖的同学,科研汇总表如有新增的科研成果,在学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标出,并只提供新增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其他雷同材料不必提交。
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和地点见群内通知。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至指定地点者,视为放弃申报,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
电子材料发送至lxyhkhtxy@126.com,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优秀研究生标兵-学号-姓名。截止时间9月23日(周一)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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