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制度要求,《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集体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以及拟推荐优良学风标兵班。
二、评选对象
目前在校的本科生2022级、2023级行政班。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1.校优良学风班: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全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立志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2)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团结协作、担当奉献、以身作则的班干部队伍;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班级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校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原则上须为同一学年推选的校优良学风班,获评班级同时获评“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校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第十三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有关要求执行。
3.校学风进步班:2023级及以上评选,将其作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的重要抓手,推荐的班级可以不是同一学年推选的优良学风班,具体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1)班级学业进步明显,班级学业成绩平均分须比照上一学年有明显提升、课程不及格人数及门次有明显减少;
(2)参照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条件精神。
四、评选方式
拟参评班级需于2025年10月15日(周三)17:00前完善附件1、2,并将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名称-优良学风班(是/否)-学风进步班(是/否)”形式,发送至邮箱DUT-huzheny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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