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和《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服字〔2024〕18号)等文件要求,现发布2023-2024学年力航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 评选对象
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 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四舍五入)要求。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四舍五入)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需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申请破格推荐,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四、参评方式
符合条件学生需在2024年10月10日17:00前,将附件1(如破格推荐,事迹材料请一并投递)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dut-huzhenyu@foxmail.com。(命名格式为:“202X级-XXX-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材料初审后,学院将公布打擂名单,请参评学生提前准备答辩相关材料并加QQ群:864206185了解具体答辩名单、时间、地点。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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