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齐建强辅导员队伍,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青年专任教师、学生选聘2024年兼职辅导员。
一、应聘条件
学院拟根据实际情况从优秀研究生、青年专任教师中选聘兼职辅导员。
(一)学生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道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担任过班长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
4.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団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够做到学业与工作兼顾,学业成绩优良,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
6.原则上: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应为我校2024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为博士研究生,部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及岗位实际需求可放宽至确有攻读我校博士学位意向的硕士研究生,专项兼职辅导员不受此项限制。
7.新聘任者原则上需在岗工作2年以上(含2年);
8.需取得导师同意。
(二)青年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道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4.能够统筹科研工作与思政育人工作兼顾,有较强的时间管理能力;
5.新聘任教师原则上需兼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含1年)。
二、工作内容
兼职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专职辅导员协同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学校、学院和书院的教育、管理成长服务等专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和专业班主任管理办法》(大工委发〔2017〕51号),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星按标准计入年度考核,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三、报名方式
如有意愿报名请在9月5日12:00前电话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411-8470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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