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大工校发﹝2021﹞14号文件:“赴我校校外研究院的兼职活动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校外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意阮诗伦老师赴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从事兼职工作,期限4年。任职期内本单位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受影响,本单位将根据学校具体政策统筹确定。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3月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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