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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办公室   时间:2024-09-01   点击:[]

为加强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籍研究生注册

1.注册时间

2024年9月1日-9月15日

2.注册方式

所有年级在籍研究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助打印终端进行现场人脸识别注册(自助设备安放地点见文末)。自助注册成功后机器会自动打印带防伪功能的“大连理工大学注册签章”,并将签章粘贴在学生证上对应的学期框内,完成一站式自助注册。注册过程中如出现人脸无法识别等情况时,请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处(A字楼212)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手工注册章。

二、2024级新生入学注册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书面证明须经导师签字,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院负责为已报到新生学生证加盖手工注册章;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为已报到新生注册学籍。学院负责将《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在研究生新生档案复查时存入学生档案。

3.新生应于10月份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查询及确认。

4.研究生新生在注册时由所在学院办理学生证乘车区间录入。

三、未按时注册情况说明

1.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经导师确认属实后,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9月20日学生需于2024年9月9日前提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P1至学院教务办公室(A字楼212)。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因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课题项目外派任务等专业培养原因无法返校注册的,经导师确认属实后,向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学生需于2024年9月9日前提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P2)至学院教务办公室(A字楼212)。该情况不属于延期注册或无故未注册,由学院为学生办理已注册手续,学生返校后携带学生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A字楼212)加盖学生证注册章

2.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其他事项

1.在自助打印终端进行注册时,可同时自助办理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充磁。

2.在自助注册过程中如果设备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终端设备上粘贴的报修电话:13342276891。

附:注册地点(自助打印注册签章终端设备部署地点)

序号

校区

地点

数量

1

凌水主校区

主楼西侧楼一楼

1

2

凌水主校区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一楼大工e

1

3

凌水主校区

第一教学馆一楼

2

4

凌水主校区

西山生活区3031舍连廊大厅一楼

1

5

凌水主校区

研究生教育大楼一楼

1

6

凌水主校区

研究生教育大楼六楼

1

7

凌水主校区

西山生活区大工e

1

8

凌水主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服务大厅

1

9

凌水主校区

综合1号楼一楼

1

10

凌水主校区

综合2号楼一楼

1

11

凌水主校区

伯川图书馆二楼

1

12

凌水主校区

令希图书馆一楼

1

13

凌水主校区

七食堂一楼

1

14

凌水主校区

博留食堂一楼

1

15

开发区校区

教学楼A区一楼

2

16

开发区校区

第七学生宿舍二楼

1

17

盘锦校区

G01二楼

1

18

盘锦校区

主教学楼A01一楼

1

19

盘锦校区

图书馆一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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