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与科学资助,更好发挥资助育人实效,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力航学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本次为2026年度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全面排查及集中认定。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全体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将纸质版《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给班长(本科生、硕士生)或课题组(有特殊情况需申请的博士生)。
要求:系统内、《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附件材料”处本科生必须上传申请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扫描版、研究生必须上传个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二)学院排查认定
学院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大工学服字〔2025〕25号)》中的认定参考标准,严格按照“班级/课题组(博士)民主评议、级队民主评议(仅本科生)、适当范围公示、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决议审批”的评议流程,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复查工作,辅导员和学院同步完成智慧学工系统审批。
(三)学校复查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认定结果进行验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对于复查验收发现的申请信息不全、疑似不困难情况,驳回申请单位重新排查。学校验收通过后形成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三、日程安排
3月11日17:00前,请有意向申请的本科生、研究生在智慧学工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按要求上传纸质材料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版《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给班长(本科生、硕士生)或课题组(有特殊情况需申请的博士生)。
四、工作要求
学院将充分结合学生家庭变化情况,严格把握政策要求和认定标准,开展工作。请各位同学诚信申报,如实填报家庭经济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认定结果应及时调整,并报学生服务中心备案。
力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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