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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委员会202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9   点击:[]

各基层团支部及广大团员青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涵养应有的清澈纯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2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基层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须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望。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各级团组织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报人选原则上为2023级及以上在各级团学组织中任职的团学骨干,在校团委“青马工程”和学校各级团校培训中考核不通过的学员不可参选。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原则上只有在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2023-2024学年基层团支部创新立项等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予以重点考虑。

三、评选名额

1.“两优一先”采取等额评选的方式,各评选项目名额统筹划分,不区分本研。原则上,各二级团组织推荐参评的优秀团员数不超过本二级团组织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本二级团组织团员总数的1%,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本二级团组织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0%。本年度力学航空航天学院计划评选56名“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包含上一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追加的2个名额、本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追加的5个名额),18名“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包含上一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追加的2个名额),5个“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2.对在上一年度“五四”评选中荣获校五四红旗团委的二级团组织追加4个优秀团员名额和2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荣获校先进团委的二级团组织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荣获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

3.对本年度评选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该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四、工作开展

1.优秀团员评选为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委根据申报人申请表进行评选。

2.优秀团干部评选为个人自主申报。针对本科生优秀团干部申请,学院团委将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申请表及答辩展示进行评选,各申报人汇报时间为3分钟,汇报内容中个人事迹集中于2024年1月至今。评选结果会结合申报表、答辩展示投票结果、年级配比综合考虑产生,所有申请人需经评审小组评议达标,若评议达标的申请人不足,学院将开展第二轮申报(二轮评审的方式根据情况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后续通知。

3.先进团支部评选为团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委根据申报团支部申请表进行评选。

4.各参选团员、团支部在2025年1月13日20:00前将对应的“两优一先”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ihangzuzhi@163.com,已报名的个人或集体无需重复报名!

命名格式为:优秀团员-姓名-团支部-学号,优秀团干部-姓名-团支部-学号,XX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5.评选后,学校团委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宣传表彰,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宣传表彰。

6.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联 系 人:团委组织部负责人 于耀翔



共青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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